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药械代表告知书
各位药械代表:
为严格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维护医院良好医疗秩序和诊疗环境,根据《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药械代表业务活动管理规定》,现将药械代表来院开展业务活动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药械代表行为准则
(一)药械代表来院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与医务人员建立廉洁的业务关系。
(二)药械代表邀请我院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推广、学术会议等活动,必须遵守我院有关规定,由药械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或邀请函,按照《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执行。严禁私自邀请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推广、学术会议等活动。
(三)药械代表未经注册和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在我院范围内开展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业务活动。不得开展与审批内容不相符的业务活动。
(四)除规定时间地点外,药械代表不得在我院任何诊疗场所、办公区域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不得进入病区和门诊区域,影响医务人员工作。
(五)药械代表不得开展违纪违法活动,如以“红包”、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以宴请、考察、旅游等各种名义和方式进行的变相回扣等。
(六)药械代表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统计药品耗材用量,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七)不得实施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来院业务活动流程
第一步 审核注册 药械代表所在单位与我院有合作业务,或属于我院新业务、新技术及有新的采购意向范围的,到我院官网下载填写《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药械代表注册表》,与所在药械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企业授权委托书、药械代表身份证的扫描件一起,根据业务活动内容发送至药剂科(药品)或物资采购管理部(耗材)或后勤保障部(器械)邮箱,申请注册。一名药械代表只需注册一次,如有中途新增、更换代表等变化的,及时进行注册或重新注册。
第二步 审批登记 已注册成功的,如要开展业务活动,到我院官网下载填写《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药械代表业务活动审批表》,于周三前将表格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由纪检监察室进行审批,统一安排接待活动。
第三步 组织接待
1. 接待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一周),一周一次;接待地点为医院行政楼一楼(115)。
2. 接待前半小时,药械代表持身份证到纪检监察室(313)领取《药械代表证》,佩戴《药械代表证》方可参加接待活动。接待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两人,并有监督人员在场监督。
3.接待完毕后,由监督人员填写《接待记录表》,纪检监察室对接待记录留存备查。药械代表交还《药械代表证》后离院。
三、联系方式
药剂科 3029508 邮箱:369390475@qq.com
后勤保障部 3048898 邮箱:979813509@qq.com
物资采购管理部 3049258 邮箱:29836577@qq.com
纪检监察室 3048998 邮箱:qzsfbyjcs@163.com
药械代表可到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址: http://www.qzsfby.com/)网站首页,点击“药械代表院内业务活动指南”,下载《药械代表告知书》《药械代表注册表》《药械代表业务活动审批表》。
药械代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发现药械代表未佩戴《药械代表证》出入非指定场所,任何职工均有权制止或报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