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流程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指南

作者:来源:医务处2017-07-30 821次

序号

事项名称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受理接待时间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咨询电话

备注

责任部门

1

病理报告复印盖章

我院就诊患者本人

1.门诊病人带本人身份证及就诊登记号到病理科;工作人员补发病理报告单并盖章。

2.住院病人病理报告单到门诊楼一站式服务中心按住院病历复制流程办理。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门诊四楼病理科

工作日:

夏令时:

上午8:00-11:30

14:00-17:30

冬令时: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0570-8051720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患者的委托书。

病理科

2

病理切片借阅

我院就诊患者本人

1.患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就诊登记号;2.借片单位借片申请;如无借片单位申请单,须携带我院该切片的病理报告单并经我院医务处同意;3.工作人员核对患者信息及病理切片,填病理借片单;4.到门诊一楼人工收费窗口交押金(5张切片以下(含),均200元;5片以上,每增加1张病理切片增加100元,上限为1000元);5.还片时须携带病理借片单及病理切片,病理科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病理切片押金退款申请单上签署同意退还借片押金,到门诊一楼人工收费窗口退还押金。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门诊四楼病理科

工作日:

夏令时:

上午8:00-11:30

14:00-17:30

冬令时: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0570-8051720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患者的委托书。

病理科

3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手续办理

我院就诊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

1.门诊、住院患者需要转诊时,由主管医师审核,符合条件者,汇报科主任同意后,进入衢州市分级诊疗系统完成科室层面转诊操作;2.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我院就诊记录至医务,共同核实相关信息,医务打印转诊单,完成转诊。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行政楼医务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0570-3046541


医务处

4

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我院出生新生儿的母亲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分别签字。2.新生儿出生后,取好名字,由新生儿母亲携《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住院部二楼产二AB病区连接处办理。由审核人核对录入信息无误后,打印、盖章、签字。3.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前来申领者,请先在出生证办理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需由新生儿母亲填写、签名并摁指印。4.如在婴儿出生30日后首次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者,在申领时还应当提交未按时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住院部二楼产二AB病区连接处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570-8038360

遗失补证申领需提供材料: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及存根复印件或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及接生机构提供的接生情况证明书;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5.需补领《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提交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6.登报申明作废的报刊;7.非新生儿母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保健部

5

出具疾病诊断意见

我院就诊患者本人

1.门诊患者由诊治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盖章。

2.住院患者由诊治医师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到各病区护士站进行盖章。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门诊楼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各病区护士站

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0570-3049946


门诊部、医务处

6

出具死亡证明

法定监护人或法定委托人

由患者诊治医师出具死亡诊断证明书,到医务进行盖章。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行政楼医务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0570-3046541


医务处

7

出具特殊病种诊疗意见

符合特殊病种的病患

1.患者至医保局领取特门申请表或者接诊医生在衢州市妇幼保健院OA-资讯中心-医保专栏-各种申请表下载-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治疗申请表下载领取2.治疗医生填写申请表并开具疾病诊断证明;3.携带特病申请表、特殊病的相关化验单及病理检查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户口本到一站式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通知医保办)审核盖章;4.申请人本人或者医保办工作人员在浙里办线上办理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0570-8012620


财务处(医保办)

8

出具医院等级证明

我院就诊病人

在我院就医的异地医保病人回当地报销需要出具医院的等级证明,可直接前往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缴费处领取。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690号)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出入院办理窗口

作办理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0570-3076520


财务处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办理


我院无此服务








10

院外检查(治疗)核准手续办理

我院就诊病人

1.经治医生联系外出检查医院并填写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外出检查治疗申请表;2.患者或家属签字;3.申请表送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医保办工作人员审核盖章并将申请表传真到医保局审核;4.患者去联系好的医院进行检查。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0570-8012620


财务处(医保办)

11

住院病历复制

我院就诊病人

申请人带齐所需证件到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复印。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百汇路690号)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根据198710月国家档案局、物价局关于利用档案费有关规定的第二条收费说明。并将有关价目表上报衢州市物价局并备案。

0570-3049946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患者的委托书;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着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由病案室协助予以办理;7.如为亲生子女(儿科住院病人)办理复印,则需要父母身份证明以及小孩出生证明。

门诊部、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