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专题

新生儿的报销政策

作者:来源:医保办2020-01-12 82次

凡符合衢州市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病需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若出院时已按规定办理了参保手续,则可实时按医保结算医疗费;若出院时(仍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的),仍未办理参保手续,则需为新生儿办理自费结算,监护人凭出生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手工报销。